借公务差旅之机公款旅游,用公款报销私人聚餐,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日前,中央纪委公开曝光的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可以说是“好心办坏事”、害人害己的典型案例,相关人员不仅受到严肃处理,分别退赔违纪款项,还被通报曝光,其教训深刻,务必引以为戒。
众所周知,要把好事办好,讲规矩是首要的。规矩作为在约定俗成中成型,并逐渐融入人们思维习惯中的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就必须转化为人们的行为自觉。对于党政部门和领导干部而言,规矩作为刚性和软性的合集,既包括党章、党纪、国法这样的硬性约束,也包括党的优良传统、工作惯例等内容。
延伸到今天的公务接待,安排高档菜肴、豪华套房、景点观光,这样的“热情”是死要面子;逢年过节组织公款聚餐、滥发钱物,这样的“关怀”是不要原则;借婚丧事宜给领导送礼金、开公车撑门面,这样的“情谊”见不得阳光;碍于情面没有坚持原则、半推半就接受,这样的“尊重”是自欺欺人。
由此可见,破坏规矩的“好心”,伤害的是组织的形象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败坏的是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和威望,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我国虽是个人情社会,但一旦冲破了纪律的约束,那么整个国家、民族乃至个人都会成为受害者。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党员干部,任何行为都应建立在合法有序的基础之上,坚守对规矩和纪律的遵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既是不容任何人践踏的底线,也是常悬心头的制度“利剑”,只有常怀敬畏纪律之心,才能避免“好心”办出坏事。(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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