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通讯员程景润、张文茜报道:“幸好昨天走了,不然还不知道是什么后果。”7月16日上午10时,咸安区官埠桥镇的泉水湖围垸出现滑坡溃堤,洪水瞬间四处漫溢。闻此消息,当地村民罗新江仍觉后怕。
入汛以来,我市受持续强降雨影响,多座水库溢洪,多地出现险情。
“老乡,你怎么还在这?这里有淹水的危险。”7月15日下午5点,市纪委监委第二防汛救灾纪律督查组组长李军毅一行在咸安区官埠桥镇泉水湖垸内监督检查时,发现仍有部分群众未转移。
“我要把鱼饲料都搬走。”罗新江的答复让李军毅心头一紧。
“这里还有这么多人没有转移,必须尽快想办法撤离。”李军毅随即联系该区相关负责人,要求迅速组织人员帮助群众及时转移。
当李军毅与当地镇村干部一起挨家挨户上门做工作,确认36户81人全部安全转移时,已是深夜12点多。
这是我市纪委监委机关抓实抓细防汛监督,以实际行动捍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个缩影。
汛情就是命令,防汛就是责任。面对形势严峻的汛情,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闻“汛”而动,坚持横向纵向、督责督事、问责问效“三个结合”,深入防汛一线开展防汛救灾纪律督查。其中,7月7日,我市防汛应急响应由Ⅳ级提升为Ⅲ级(三天后Ⅲ级升为Ⅱ级)时,市纪委监委立即印发紧急通知,严明“十个严禁”等纪律要求,并抽调专人组建4个督查组深入一线督查。同时,各县(市、区)同频共振,先后抽调98人成立29个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下沉防汛救灾一线查问题、督整改。既聚焦定人、定岗、定责、定时等“六看”防汛救灾责任落实情况,又紧盯重点部位、薄弱环节、险工险段等,严查防汛救灾措施落实情况。
“通城县左港水库管理处党支部书记胡杰防汛期间违规饮酒问题,不仅违反了工作日一律不准饮酒规定和防汛救灾工作纪律,还存在防汛巡查日志记录不全问题,决定对胡杰立案审查……”7月12日,市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公开曝光防汛救灾中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化警示震慑,促使市水利和湖泊局连夜研究出台文件,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86个,追责问责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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