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通讯员聂静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对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做出顶层设计和系统部署。7 月10 日上午,市教科院组织全院人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并开展深入讨论。
通过讨论学习,大家纷纷表示: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第一个关于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文件,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是新时代义务教育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依照《意见》明确教研员工作职责,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积极落实政策把人员配齐,加强合作在县市区做好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义务教育质量标准。
大家一致认为,《意见》既具有理论性,又具有操作性,为新时代教研工作指明了方向,教研员一定要明确教科院“抓质量”这一中心职责,科学做好咸宁市教研的发展规划,在义务教育阶段教研员力量比较薄弱的情况下,加强统筹,合理布局,把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落实到行动上。同时,教研员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发展素质教育。要加强学习提高素养,争做“四有好老师”,爱岗敬业,改革创新,切实发挥教研在提高咸宁义务教育质量中的支撑作用。
编辑:cheng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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