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制度性的变量改 得过慢,正在激发越来越多的法 外行为、法外现象。看到这类现 象,人们习惯于批评中国人有法 不依,没有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这个问题存在。但有的情况下, 也实在是因为我们不少的法定 得不合理。比如,民航客机落地 时,广播里一定说大家不要打开 手机。
可差不多人人都在开手 机。而搭乘香港国泰或港龙的 班机,人家一落地就广播说现在 可以打开手机了。 我的问题是,要是落地之后 开手机没啥不良后果,干吗不痛 痛快快让大家开手机得了?这 是说,有的情况下,改一改法律 或规章,不难做到有法必依。现 在不少经济管制,或曰法规或曰 政策,根本就很难执行,弄来弄 去大家非得不守法才容易过日 子。
讲到这些现象,“小道理”盛 行——这个不让碰,那个不让 改。但似乎忘了一条大道理,那 就是要让绝大多数人的绝大多 数行为在合法的框架里进行。 在一个变化很快的社会,改革要 提升制度化能力,也就是化解法 外行为,把对他人与社会无甚损 害的法外活动,尽可能地纳入法 内框架。否则,越来越多的人另 起炉灶,那才叫最大的制度失 败。
改革本来就难,但是拖延改 革,不是出路。现实的局面,改 革要和越来越年轻的社会主体 的期望值赛跑,并有能耐把大量 法外世界的活动,吸纳到体制里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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