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引发热议,为民营经济蓬勃发展注入强大信心和底气。在本次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民营经济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强调要正确认识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作了全面部署。民营经济因改革开放而兴,也必将随着改革开放事业的持续推进而更加兴盛,党中央和国家的支持是我国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信心和底气。
一、民营企业是伴随改革开放伟大历程蓬勃发展起来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1978年),我们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党中央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态度发生了转变,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获得了良好的土壤。
1.民营企业伴随改革开放的产生而产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户拥有生产经营权引起了资源的重新配置,在农村产生了其他形式的所有制,如个体户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私营企业。在城市,出现丰富多样的所有制结构。在改革城市经济体制过程中,一方面国有企业改革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对过去的国有企业所有制结构进行重大调整;另一方面允许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经营,产生了新的所有制形式,使城市的所有制结构变得更加丰富多样。对外开放不仅增加了进出口贸易,而且引进了港澳台地区和外国投资,在国内建立了港澳台企业和外资企业。基于此,国内产生了越来越多的私人企业即民营企业。
2.民营企业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而发展。随着我国所有制结构变得越来越丰富,民营经济在所有制结构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以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为主要代表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之后,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1987年召开的党的十三大将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私营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意味着非公有制经济从“体制外”进入了“体制内”。
正是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民营经济才伴随改革开放伟大历程逐渐形成了被人们广为传颂的“56789”效应,即民营经济缴纳了50%以上的税收,产出了60%以上的GDP,创造了70%以上的科技成果,吸纳了80%以上的就业人口,企业数量占比超过90%。截至2023年底,全国登记在册经营主体达1.84亿户,其中民营企业超5300万户,分别比2012年增长了2.3倍和3.9倍。民营企业是民营经济的经营主体,没有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就不可能有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当前,我国民营经济已经形成相当的规模、占有很重的分量,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备坚实基础。这意味着改革开放以来党对民营企业的政策是正确的、是科学的、是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
二、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是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
正确处理好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之间的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在现行体制内健康成长,是党和国家在经济领域一以贯之的工作主线。“一个基本经济制度”“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构成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框架。
1.始终坚持“一个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同时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后,我们党始终持续深化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三项制度并列,都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是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内涵的重要发展和深化。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首提“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
2.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八大在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在理论和实践上进一步实现了一系列创新,提出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党的十九大再次重申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充分表明我们党的一贯立场,坚定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发展民营企业的信心和决心。党的二十大再次强调“两个毫不动摇”,并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而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首先就是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3.始终坚持“三个没有变”。2016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强调,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这“三个没有变”给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吃下了长效“定心丸”。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围绕“坚定不移发展壮大民营经济”这一主题发表了重要讲话,再次强调“三个没有变”,释放了正本清源、提振信心的强烈信号。本次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强调“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这体现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是长期的、是制度性保障。
三、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是民营经济发展最大的信心和底气。
1.党和国家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判断为民营经济蓬勃发展提振信心。此次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分析与判断,促进正确认识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为广大民营企业在更广阔的舞台上大展拳脚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些困难和挑战,总体上是在改革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是局部的而不是整体的,是暂时的而不是长期的,是能够克服的而不是无解的。”他鼓励大家“在困难和挑战中看到前途、看到光明、看到未来,保持发展定力、增强发展信心,保持爱拼会赢的精气神”。这是从国内国际经济形势通盘考虑、科学研判的角度,为民营经济在当前面临的形势与挑战给出了精准、权威判断,为民营经济抢滩涉险、蓬勃发展提振信心。
2.党和国家扎实落实各项政策举措为促进民营经济蓬勃发展增强底气。在此次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掷地有声指出“凡是党中央定了的就要坚决执行,不能打折扣。”这意味着党和国家将会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出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这是稳定的制度、是长期的国策,是坚定不移、不折不扣要落实的。此次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党和国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和国家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这是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的再次重申和庄严承诺。
总之,本次座谈会极大地给予了民营经济主体干事创业的信心,调动了民营经济人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了人心、汇集了力量,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
(刘侣萍,湖北科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李笙媛,北京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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