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良锋出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座谈会
本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朱萍、通讯员夏丹报道:27日,我市召开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座谈会。市领导刘复兴、杨良锋出席。
9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正式实施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是我国首部慈善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经历长达10年的调研和起草,被喻为我国“开门立法”典范。作为我国第一部慈善法,其突出意义在于系统规范全社会的慈善行为,既规范各级政府的管理行为,也针对社会组织的运行管理与每个公民的行善方式。
市领导要求,贯彻落实《慈善法》对发展我市慈善事业,进一步拓展慈善领域,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充分认识《慈善法》出台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和支持慈善工作,带头学习,领会精神,推进发展,转变观念,勇于创新,依法依规,完善队伍。要深刻领会《慈善法》的精神实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救助和慈善服务活动,凝聚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依法办慈善,为我市慈善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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