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声音]委员陈社会:加大"三禁三治"督办力度

  • 来源:咸宁日报
  • 时间:2016-01-18
稿件上传:liuhuafang

  本网讯(记者 葛利利)市政协委员陈社会介绍,2015年,咸宁市城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365天,按照新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计算,其中优41天,良206天,轻度污染103天,中度污染11天,重度污染4天,优良率为67.7%。按照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计算,2012年至2015年,我市空气优良率分别为96.17%、94.52%、90.36%,89.9%,呈逐年下降趋势。

  陈社会指出,造成我市大气污染的原因主要有:一,区域性污染传输,每当北方出现强污染天气且伴随北风时,我市就会出现污染天气;二,本地因素,主要来自于机动车尾气、工业污染废气、非煤矿山开采以及烟花爆竹燃放等;三,气候原因,近几年春冬两季,我市多次长时间出现逆温现象,近地面无持续风向,风速较低,相对湿度较大,水平扩散条件较差,这种气候现象容易形成雾霾天气;四,地形因素,秋冬季节由北至南的季风携带的大量污染物进入我市,由于我市地势南高北低,极不利于污染物进一步南下,对我市空气质量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

  对此,陈社会建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环境保护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和具体责任人;加大对“三禁三治”(禁烧、禁煤、禁鞭;非煤矿山治理、扬尘治理、尾气治理)工作推进完成情况的督办力度;全面贯彻落实新《环保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充分发挥两部新法赋予职能部门扣押、查封、拘留等“杀手锏”作用,同时加强环保信息透明公开,引导公众参与环保行动,形成共同参与、良性互动的环保工作大格局,不断增强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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