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市环保局和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近期环保工作有关问题的专题汇报,会议通过了《咸宁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
常委会认为,前段时间,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推进有力,专项行动进展有序,工作成效逐步显现;贯彻落实《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采取了高规格统领部署、高水平模拟督察、高标准迎接检查、高效率销号突出问题以及高强度追责问责等措施,应对有力;原则同意参照省里拟定《咸宁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成立咸宁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咸宁市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承担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委书记李建明对全市环保工作作了充分肯定。他明确指出,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推进力度超强,成效十分显著。关于下一步环保工作,李建明强调,一要进一步完善斧头湖整治方案,下大力气按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抓好本源性、系统性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治;二要举全市之力,超强力度推进,努力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三是进一步加大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确保“全排查、全处理、全备案”,避免因清查不彻底而贻误整改时限;四是加大主动宣传力度,广泛营造舆论氛围,形成全市上下共同参与的大环保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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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强调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要求强化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