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记者原子 特约记者佘建兰)3月15日,在市委宣传部、市中院、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寻找诚信的力量》大型网络直播节目中,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群高现场公布了近一年来我市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836名不诚信个人及法人名单。
其中,拖欠履行债务数额最大的达6000余万元(咸宁农发行申请执行某木业有限公司借贷案件,被执行人应履行借款本金及利息达6019万余元)。在这批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中,拖欠时间最长的达18年之久(嘉鱼法院1998年审结的一起债务纠纷,债务人逃避执行达18年)。
王群高介绍,当前社会诚信问题通过大量的诉讼案件反映出来,诚信意识的缺失成为法院案件大量增加和执行难的重要因素。今年1月20日,市中院在有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曝光不良信誉,依法制裁、谴责不讲诚信的当事人,使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融资贷款等方面受到限制,加大其逃避债务的成本,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产生了积极效应。据初步统计,仅不到两个月时间,已经有15%以上的被执行人慑于压力履行了义务,另有一部分被执行人也主动与法院联系或与执行申请人联系,提出要求协商达成分期履行债务的和解协议。
王群高表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只是法院推进执行工作的措施之一。与此同时,法院的执行措施中还有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国(境)等,如果法院采取这些执行措施后,“老赖”仍然拒绝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若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将向公安机关移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该院将联合公安、国土、房产、金融等相关执行协助单位,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信息惩戒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加大发布力度,拓宽信用惩戒范围,以执行诚信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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