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作为辖区警务室的一名社区名警,熊红春同志用汗水与辛劳构筑了警民和谐一片天。熊红春同志针对青石桥社区治安环境复杂,且离派出所的路途比较远,老百姓办事不方便等因素,2011年4月就开始着手筹建了青石桥警务室,自己兼任警务室主任至今。自青石桥警务室开展工作以来,治安环境不仅得到了很大的改善,还得到老百姓的高度评价,青石桥警务室各项工作和建设得到市局和省厅工作检查组的好评,同时,青石桥警务室的工作模式和社区警务建设的标准,在赤壁市的其它乡镇得到普遍推广。
二是作为一名法制监督员,维护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熊红春同志始终把自己当做是维护法律权威与尊严的捍卫者,公平与正义的守门员。自2010年兼任法制监督员至今,熊红春同志始终秉承严谨的工作作风,坚持从各方面提升自己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对案件的审核把关到位,定性准确,无一起案件被提起行政诉讼法。茶庵岭派出所连续五年被市局评为“执法先进单位”,她本人2014年也被咸宁市局评为“执法标兵”
三是作为派出所指导员,熊红春同志付出了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当指导员不易,当基层派出所唯一的一名女指导员更不易。基层派出所工作,千头万绪;既要有面对犯罪份子时疾恶如仇的英勇与镇定,又要有面对百姓家长里短纠缠不清时苦口婆心的耐性与热情。作为派出所指导员,熊红春同志从不摆领导架子,始终与同志们一道,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每次都亲自上阵,与大家一起摸爬滚打,同甘共苦。派出所日常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警力又严重不足,在许多刑事、治安案件的侦查和查处工作中,熊红春同志始终与同志们并肩战斗,亲自参加设关堵卡,抓捕,多方调查取证等具体事务。全力配合和支持所长开展各项公安工作。
四是作为基层派出所的一名女干警,熊红春同志付出了异于常人的艰辛与不易。熊红春同志到基层派农村出所工作9年来,经常加班加点工作,以所为家,三过家门而不入是常有的事。在平时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虽然自己是一位女民警,但在办案的过程中从不逊于男同事,在她的带动下全所民警再苦再累从不讲价钱,主观能动性和责任感大大增强,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大大提高。虽然舍了小家顾了大家,但是能红春同志始终无怨无悔,得到了家人的理解与支持,赢得了同事与百姓的信任与拥护。
熊红春同志从警20余载,以她的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是一名合格且优秀的人民警察,同时以她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公安队伍“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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