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蒲是崇阳县人民检察院一名80后检察员,她普通而真实。凭着对检察事业的热爱, 她坚持法律底线,决不冤枉一个无罪的人,也不放纵有罪的人,真正的做到“执法为民”。
初三学生庞某用小刀将同学眼睛划伤,经鉴定为轻伤,其户籍资料证实其已满16周岁,通过调查取证,却证实庞某并未满16周岁,黄蒲认为庞某作案时未满16周岁,不具有刑事责任年龄,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她立即将查实的情况反馈给公安机关,报请审批将案件作撤案处理并主动做好刑事和解工作,使庞某顺利参加中考。
黄蒲能够从细微之处,发现端倪,给犯罪分子一记重拳。2013年4月,她办理了一起曾某、廖某贩卖毒品案,从案件材料以及提讯时被告人的供述中,得知廖某因抢劫罪于2009年被崇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的刑事处罚,涉及到是否累犯的问题,而回到办公室查阅统计软件和登记台账,却没有廖某的名字。为了查清廖文明到底是不是累犯,她将2009年的判决书全部找出来,一页页的翻,终于廖某的名字映入眼前。经过多方调查取证,查清了廖某应认定累犯的问题,其在刑罚执行完毕不满一年重新犯罪,使其得到了量刑幅度加重40%的刑罚处罚。
在努力工作的同时,黄蒲还经常参加各种竞赛,在“全市优秀公诉人”比赛中获得了三等奖,参加该县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演讲比赛获得一等奖。今年代表市院参加全省控申业务大比武获得第二名。
没有侦破大案后的鲜花掌声,但她尽职尽责,无怨无悔,为了一方百姓的安宁奉献自己的青春和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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