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陈志茹 通讯员 汪洋 漆小乐)8月16日—17日,市安委会办公室深入6县市区,对11家火力发电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督查。
检查前,市安委会制定了火力发电企业检查执法方案,明确了执法目的、执法依据,聘请了10位特种设备及火力发电运营方面的专家,分成5组,分别赴咸宁高新区南玻玻璃余热电厂、咸安区丰泉垃圾电厂、嘉鱼县嘉能热电厂、葛洲坝余热电厂等地检查。
此次检查从管理和技术两个方面入手,重点检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附件是否有资职单位进行检测,是否维修与保养;是否超期未检测;是否制定应急方案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建立了相关台账、资料等情况。
检查中发现,一些电力企业存在部分压力管道保温破损,未标明管道内部介质压力,温度等情况、现场无紧急疏散通道明显标示;使用单位未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锅炉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未及时修订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安委会要求各电力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火力发电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巡视检查和日常维护工作,限期消除缺陷和隐患,全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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