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名片】
熊敏,中共党员,现任通城县检察院主办检察官,从检20年,先后在院办公室、侦查监督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公诉部等部门工作过。因工作成绩突出,连续多年被通城县检察院评为先进工作者,1999年被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评为“档案工作先进工作者”,被市检察院评为“统计工作先进个人”; 2001年被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评为“档案工作先进工作者”; 2007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侦查监督优秀个人”,被通城县委政法委评为“全县政法工作先进个人”; 2008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侦查监督业务尖子”;2010、2011年被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市先进检察官”。
稚嫩小丫成为办案达人
1996年,刚满20岁的熊敏分配进入通城县检察院工作,开始了检察生涯。因为学的不是法律专业,熊敏心里压力非常大,面对院领导的信任和同事们的期望,这个稚嫩但有股子倔劲的小姑娘下定决心拼了。为了弥补自己法律知识的匮乏,她一头扎进了法律书籍和业务学习中,无数个夜晚与书为伴,功夫不负有心人,短短二年时间,她完成了法律自学考试本科学习,取得学士学位,并顺利通过了全国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
古人有诗: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需躬行。仅有丰富的理论知识,远远不够,熊敏深知法律工作是一个讲究实践能力和经验积累并重的职业,为了弥补自己的“短板”,她把自己参与承办的每一起案件当作宝贵的实践机会去珍惜:别的同志在办案时,她就在旁边看和听,细心揣摩他们的办案方法,反复啄磨他们制作的法律文书……在日积月累中,她的经验与能力不断丰富和提升,从参与办案一步一个脚印走到主办案件,时至今日,她已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所审结的400余件审查批准逮捕案件,200余件审查起诉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时,无一被投诉举报,同事们称她为“办案达人”。
公正司法确保办案质量
“案件质量永远是办案工作的生命线,公正司法永远是对司法人员的第一要求,放纵一名犯罪嫌疑人或是错捕、错诉一名无辜者,都是对法律的亵渎,都是工作的失职。” 熊敏常常这样警醒自己。
她严谨对待自己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反复仔细地审阅案卷材料,查微析疑发现问题,严把案件质量关,努力使自己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做到公平公正、不枉不纵。徐某等3人涉嫌招摇撞骗案件中,侦查机关报捕其中2人,对另一嫌疑人黎某则认为证据不足没有报捕,而熊敏在审查中发现黎某的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犯罪,通过仔细核实证据材料,遂报请检察长依法对黎某作出逮捕的决定,最终黎某被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该案的成功追捕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有力地打击了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活动,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宽严相济促进社会和谐
“基层检察院管辖的案件中有不少是朋友之间、邻里之间发生的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关系,因此我们在办案中不能就案办案、简单办案,而是要站在当事人角度多想一步、想深一步,既要严格司法,又要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政策,做护民、为民的实事。”谈及自己多年办案感悟时熊敏如是说。
2014年她受理一起邻里之间发生矛盾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当事人双方是相邻开店的生意人。提审中,熊敏了解到平时两家关系较好,是小矛盾摩擦引发的打架,且当事人一方王某认罪态度较好,不捕亦无社会危害性,于是熊敏找到被害人,谈邻里之间应和睦相处、王某的悔罪表现及其家属主动提出赔偿医药费给被害人,终于使被害人心态平静下来,表示愿意原谅王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随后,熊敏从有利于缓和邻里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社会关系的角度出发,建议不批准逮捕王某,经检察长批准后该院依法做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重获自由的王某感动不已,表示一定要痛改前非。此后,当事人双方化干戈于玉帛,两家相处一直十分融洽,一时间传为佳话。
温情感化挽救折翼天使
“未成年人世界观、人生观尚未完全形成,可塑性强,办案过程中加强对其权益的保障会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司法的关怀,从而帮助他们更好地回归学校和社会。”这是熊敏在工作日志上记下的一段话。
她是一名检察官,同时她也是一个妈妈、一位母亲,每每看到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熊敏就感到特别痛心。对待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她坚持立足检察职责,耐心地进行说服教育,用真诚和真情去感化那些稚嫩的心灵,竭尽所能帮助他们迷途知返。2013年她办理一起抢劫案,犯罪嫌疑人小吴刚满十六岁,因父母在外打工,无人管教,交友不慎与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青年交往,以至走上犯罪道路。熊敏调查得知,小吴平时表现较好,无前科劣迹,结合案件证据,小吴系从犯,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遂向检察长建议做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事后,熊敏多次找小吴谈心,对他进行跟踪帮教,教育感化他,小吴毕业进入社会后,找到了一份称心的工作。今年春节,小吴发来了短信:“熊阿姨,我会用行动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走好以后的路。谢谢您,祝您春节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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