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许多个孩子的“妈妈”,只是她与这些孩子没有血缘关系;她是无数人的“大姐”、“闺女”,只是这些人都是素昧平生的贫残病弱……她叫续辉,通城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26日,星期天,记者采访续辉的时候,她还在忙着开会。年过5旬、患有帕金森病的她,至今仍奔波在为弱势群体维权的路上。
“续妈妈,说实在的,有时候绝望感就像无边的黑暗快要将我淹没了,却有一盏小小的灯火,为我照亮未来之路,这就是您啊!……”这是一位曾经服刑的聋哑女孩小钟写给续辉的信。
小钟从小失聪,父母离异。为给中风偏瘫的父亲治病及供弟弟读书,她外出打工,却不幸被人骗到武汉被逼加入盗窃团伙。2008年在通城盗窃时被抓,价值5万元以上,依法应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站在续辉面前的小钟,浑身瑟缩,大冬天的,脚上穿的竟是一双塑料拖鞋。
续辉竭力为其辩护,并被合议庭采纳,小钟被依法改判5年。审判完毕,续辉上街买了棉袄、棉裤和棉鞋,又到餐馆里端来一碗滚烫的肉汤。
此前一直表情漠然的小钟“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牵过续辉的手,用她那冻裂的手指轻轻地划写着两个字——“妈妈”。
“法律援助就是为贫弱者代言,要让人人都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
续辉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有一次,残疾妇女小何找到续辉哭诉,因经常被丈夫殴打虐待,想与丈夫离婚。看着小何身上的新疮旧疤一个接一个,续辉忍不住掉泪。她对小何说:“你放心,我一定替你讨回公道。”
接下来的日子里,续辉顶着寒风,独自骑着摩托车四处取证,并拿着县法医鉴定中心做出的轻伤鉴定书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离婚,但对小何受伤害一事未予受理。倔强的续辉认为判决不到位,再次搜集整理案件资料,上诉至市中级法院。经调查核实,中院判决小何丈夫附带民事赔偿8000元。
从事法援工作18年,续辉从不收红包,从不用公车,靠步行、自行车、摩托车外出,晒得一身黑斑;工作37年,续辉买不起一套房,至今住在隽水镇宝塔村续家畈一栋简陋的房子里。
续辉“出席”过一次宴会。但这次是被“骗”去的。
2012年的一天,续辉接到一个紧急电话,要求她迅速赶到塘湖镇望湖村钟四明家里办案。
续辉赶到村里,只听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村民们摆好了酒席盛情接待这位珍贵的客人。续辉正要问案由,钟四明笑了:“续大姐,哪里是办案呀,我不这样说,你会来?”
原来,钟四明在武汉一家企业打工被刨床切断三根手指,老板到医院丢下500元钱不管了。续辉帮他打赢官司,并按国家规定赔偿8.7万元。钟四明数次要给她一点“辛劳费”都被拒绝,请她吃饭她也不去。
滴酒不沾的续辉那天破例喝了一小杯酒。钟四明趁她高兴,包了一个500元的红包要送,被坚决拒绝。无奈,钟四明只好将5把芒花扫帚绑在她摩托车上,才了却了这份心愿。
续辉说:“与弱者牵手,我毕生无悔。”18年来,她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已经数不清了。仅近3年,个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多件,免收法律服务费40多万元,免费担任8家企业的法律顾问,讲授法律知识课70多场次……
“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全国三八红旗手”、“感动咸宁十大人物”……续辉的动人事迹,写在这些荣誉牌上,更刻在千千万万的群众心中。(记者 王远远 通讯员 杜兵)
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
守望正义——记全国优秀律师朱晓明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