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期
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
咸宁市城区10月份空气质量状况
一、城区空气质量状况
(一)城区10月份空气质量状况
2016年10月1 -31日,我市城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31天,其中优14天,良17天,未出现污染天气。PM10浓度均值为47μg/m3,较去年同期(85μg/m3)下降44.7%; PM2.5浓度均值为38μg/m3,较去年同期(55μg/m3)下降30.9%。
(二)城区1-10月份空气质量状况
截止2016年10月31日,我市城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299天,其中优64天,良169天,轻度污染63天,中度污染3天,优良率为77.9%,比去年同期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01天)多32天,优良率(66.1%)上升11.8%。PM10平均浓度值为76μg/ m3,较2015
年同期(89μg/m3)下降14.6%;PM2.5平均浓度值为44μg/m3,较2015年同期(55μg/m3)下降20.0%。
二、各监测站点数据情况
10月1 -31日,咸宁城区4个国控空气站点PM10均值分别为:市发改委PM10均值44μg/m3,咸安区政府PM10均值52μg/m3,长江产业园PM10均值46μg/m3,潜山PM10均值41μg/m3。
截止2016年10月31日,咸宁城区4个国控空气站点PM10均值分别为:市发改委PM10均值73μg/m3,咸安区政府PM10均值81μg/m3,长江产业园PM10均值75μg/m3,潜山PM10均值70μg/m3。
丁小强调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要求强化措施落实
10月1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小强率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等部门负责人,调研检查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市政府出台《2016年咸宁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咸宁市农作物秸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市环指公布实施《咸宁市城区节假日道路扬尘专项整治方案》、《咸宁市中心城区禁煤工作实施方案》等9个大气污染防治文件,组建了扬尘污染防治巡查专班,对全市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开展24小时执法,扬尘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丁小强一行深入彩虹桥河堤加固工程、南外环道路绿化现场、恒隆华府和中亨国际施工工地等实地察看,了解道路、工地、树地、烧烤四大源头污染防治情况,明确要求既要发展好经济,更要保护好环境。
丁小强指出,河堤加固事关城市安全,道路绿化意在美化城市,施工建设要注意环境保护。要文明施工精细作业,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防止泥土上路产生扬尘,污染城市空气。企业肩负着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双重责任,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严格按照“6个100%和一个摄像头”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工地扬尘对城市环境的污染。
丁小强强调,大气污染防治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要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以专项行动和专项治理,推进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忧人民之所忧,细化任务,明确分工,从严从实,齐抓共管,全力以赴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切实保护好城市环境。
通城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销号率实现三个100%
截止10月12日,通城县32个问题项目全部按期完成整改销号,实现省“双交办”、市督查的突出环境问题和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改销号率三个100%。
该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启动以来,通过建立“四个一”工作机制:一家企业、一名包保县级领导、一个督查专班、一套整改方案。强化督政和督企两项措施,对存在的8个突出环境问题和24个违规建设项目统一实行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时间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倒排工期,按日销号,按周通报。
嘉鱼县召开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督办会
10月17日,嘉鱼县召开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督办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该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今年省市交办给该县突出环境问题19起,已完成销号17起,2个正在申请销号;51个违规建设项目中,45个已完成整改销号,6个将于10月20日前实施销号整改到位,该县自查的突出环境问题8起,目前正全力整改。
县委书记余珂要求,一是要担起主责,落实清单,加大落实,做到“三个不放过”。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突出问题抓整改,实施清单管理,推进联合执法。三是要严肃纪律,强化问责,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
通山环境监察执法实施五个到位
从10月起,通山县环境监察执法实行“五个到位”。一是注重现场监察到位,做好监察笔录、证据采集、资料核对,掌握第一手资料,留下监察痕迹。二是网格化监管责任到位,将全县辖区内的企业建立由县、乡、村、组四级包保机制,每个企业落实一名环境监察员,建立一企一档管理台账。三是发现违法问题处罚到位,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的关停,严格执法。四是监察执法程序到位,规范执法行为,对各类执法文书的程序性、合法性聘请律师顾问审核把关。五是应急响应处置到位,发挥 “12369”环保热线平台作用,了解掌握环境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出警,及早处置。
主送: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政委、指挥长、副指挥长及全体成员,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抄报:省环保厅,省环境监察总队、省宣教中心
抄送:各县(市、区)环保局 2016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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