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市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由政务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7年,咸宁市地税局紧紧围绕省地税局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发展、以公开促服务,创新公开载体,拓展公开领域,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了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了税务部门治理能力。
1、落实税总发〔2017〕44号和咸政办发〔2017〕33号文件情况
2017年,市地税局按照《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咸政办发〔2017〕33号)的相关部署和要求,以提高地税机关行政效率、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不断规范公开流程,加大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台帐,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同步得到保障。
(一)强化领导抓落实。市地税局按照税总发〔2017〕44号和咸政办发〔2017〕33号文件要求,不断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根据领导职务变动和工作需要,市地税局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人员组成,积极筹备建立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公开监督制度等,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全市地税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健全机制抓落实。按照文件要求,制定了《咸宁市地税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制定了严格的审核程序,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有效性、广泛性。通过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以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拓宽渠道抓落实。为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市地税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多种媒介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积极发挥咸宁地税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账号、12366服务平台、咸宁地税门户网站、咸宁地税微博等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公开渠道,为社会公众的信息获取提供了更多的平台。
2、主要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网络体系,确保“三个到位”。一是健全机构,组织保障到位。成立了由市局局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6个县(市、区)局按要求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了责任,健全了全覆盖的政务公开领导机构。二是细化任务,责任分解到位。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制,建立了由咸宁市局办公室牵头、18个机关科室分工管理的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运行体系。把咸宁地税6个一级子栏目分别按工作特色分配到机关各科室。三是明确专人,联络协调到位。调配了一批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字采编基础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专兼职人员,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信息联络员(管理员),具体负责信息资料的搜集整理和上传,确保了信息提供及时有效、内容全面、来源真实。
(二)强化网络信息质量,严把“三个关口”。一是把好制度关,规范发布流程。印发了咸宁市地税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并在实践中多次对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增补和完善,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一套涵盖互联网站信息采集、编辑、审核、签发、归档等5大环节74条内容的实施细则和管理流程,确保了网站有序、健康运行。二是把好培训关,提升操作技能。精心选拔干部参加省地税局主办的互联网站培训,组织举办办公室业务培训,将政务公开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辅导。同时,针对政务公开网站运行过程中遇到的诸多问题,多次组织全系统网站管理员进行现场培训,从信息采集范围、发布审批、排版规范、时限要求以及安全保密等方面进行指导,确保网上公开信息来源真实、内容丰富、主题鲜明。同时,创建了咸宁地税信息QQ群,方便各单位信息和网站管理员学习、交流、互动,并实时督办任务和解答疑问。三是把好审核关,确保信息质量。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各项管理制度,尤其注重把好内容审核关,采集编辑完毕的信息必须通过初审、复审、保密审三道关口后方可发布,杜绝了失真、涉密和有歧义的信息上网,确保了发布的信息内容严谨准确。
(三)严格考核畅通渠道,强化队伍管理。一是强化政务公开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好,或不按制度办事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追究相应责任,切实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强化政务舆情管理。印发《咸宁市地税局网络舆情和信访处置办法》,强化与咸宁市委宣传部、市政府网管办的沟通联系,健全市县两级网络舆情监测、应对队伍,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税务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网上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化解政务舆情。三是强化政务公开队伍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部门岗位培训科目,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规划。举办各类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工作推进会议专题讲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操作培训,加大市、县两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高了岗位工作能力,确保了市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咸宁市地税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准确界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区分应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公开申请的办公地点;公开市局和6个县(市、区)局的基本情况、领导介绍等基础信息;公开市局工作动态、计划总结、税收调研、纳税服务、税收宣传等地税工作信息;公开办税程序、办税地点、征收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税收稽查知识、各种行政许可事项收费标准、欠税公告、纳税企业信用等级公告等纳税服务信息;公开最新的政策法规和优惠政策等政策法规。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1、通过咸宁市地税局互联网站进行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市政府和省地税局的相关要求,以公开政务、服务纳税人为宗旨,遵循规范统一、高度集中、突出重点、信息共享的原则,强化网站“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税收宣传”四大功能,大力建设市地税局互联网站群,保证其安全、有效、可靠运行,使之成为全市各级地税部门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提供在线服务的主窗口以及政民互动的重要平台,在融洽征纳关系、服务政府决策、加强信息共享、强化税收宣传、树立地税形象、促进地税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信息公开。利用《咸宁日报》为媒介,对税收政策法规、税收优惠政策及税收工作进行宣传;通过《香城都市报》、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发布有关税收的规范性文件,宣传解读税收政策,为纳税人答疑解惑;参加市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在线解答听众提问,解决群众反映的有关涉税问题。
3、通过税务短信平台和纳税服务热线进行信息发布。市地税局健全完善全市统一的税务短信平台,适时向广大纳税人发送重大税收政策和税收公告事项,纳税人可以随时随地的了解税收信息。同时,全市地税系统还开通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受理了大量申报纳税、政策咨询、涉税举报等事项。
4、通过办税服务厅实现信息公开。在遍布城乡的地税办税服务大厅均按统一要求设立了咨询台、公示栏、触摸式电子显示屏和滚动式电子显示屏,主动公开14大类55项涉税事项,免费提供各类税收宣传资料,还设置了办税指南、办税示意图、公告栏、表证单书填写样本、举报箱等,有效提高了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公开程度,为纳税人办税和获取税收资料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2017年,咸宁市地税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603条,其中市局内网419条(局情要闻146条、基层税讯88条、媒体报刊185条)、外网184条(图片新闻50条、工作动态35条、媒体播报45条、领导简介7条、通知公告16条、其他信息31条)。同时编发微信公众号82期共410条。
2017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市地税局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的相关申请。一般为某些单位需要时,来函由市地税局提供相关税收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市地税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2017年,市地税局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各类信息的公开流程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二是公开尺度难以掌握。政务信息方面,各部门如何根据信息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有一定困难,有些信息是人民群众、纳税人想知道的,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知情面又只能限制在一个方面;三是由于受条件限制,政务信息除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公开外,没有更多形式方便纳税人获取更多更新的信息。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明确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切实把政务公开和提高机关效能一起抓落实。二是推进制度建设。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市地税局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完善公开内容。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全面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责任主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及时、主动地把公开项目的有关情况向公众公开。通过目录和指南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提高行政行为和服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保障广大群众和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2017年,市地税局相关涉密内容文件及信息(含秘密、机密、绝密)未公开。
咸宁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1月24日
编辑: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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