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受5月3日我国北方地区强沙尘天气影响,4日上午我省北部及中部部分地区PM10浓度迅速上升,环境空气质量恶化,期间略有缓解,随着弱冷空气进一步到来,6日上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急剧恶化,截止6日12时,武汉、襄阳、天门、孝感、荆门、仙桃、潜江、随州共计8个重点城市达到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水平,同时北部周边邻省重点城市仍维持重度以上污染水平,当前我省空气污染形势极为严峻。经与气象部门会商,预计未来24小时我省扩散条件不佳,沙尘影响将继续保持。为扎实做好沙尘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本地污染叠加影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快速响应、精准发力
各地应针对本轮由沙尘暴引起的重污染天气特征,快速响应、积极应对、精准施策,围绕扬尘治理这个工作重点落实相关措施,确保短期内取得实效。
二、紧扣重点、狠抓落实
一是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加大与气象部门会商频次,严格按照《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办法》(鄂政办发〔2016〕88号)相关规定,适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
二是强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在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应停止工地渣土、建筑垃圾等渣土运输作业,停止抢险和抢修等民生工程除外的房屋拆除施工、工地土石方施工作业,暂停混凝土搅拌站、商砼搅拌站、灰砂砖厂等重点企业生产。加大道路清洗保洁频次,配套落实地面尘源清扫收集措施,严格控制浮尘总量,及时处置回收尘土。
三是积极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加强气象条件监测,及时利用有利条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降低空中尘源总量。
四是落实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应对工作期间通过各类新闻媒体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空气质量变化信息和主要应对措施工作内容,做好相关措施落实情况跟踪报道,开通重污染天气应急市民热线,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加强督办、强化问责
请各地迅速组织落实,加强现场巡查和监督管理,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及时通报查处,涉及职能部门不作为、慢作为的应移交相关部门追责。5月6日下午,省环保厅将组织督查专班紧急随机选择重点城市进行现场督查督办。
四、及时梳理、做好评估
应对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梳理形成总结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厅备案。
2017年5月6日
编辑:Administra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