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通山县政府组织环保、公安、发改、质监、经信等部门联合行动,依法强制关停了5家企业的高污染燃煤锅炉。
按《2017年咸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今年6月底前全面淘汰改造所有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通山县政府早安排、早行动。在完成城区燃煤锅炉淘汰改造任务后, 3月出台乡镇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财政补贴方案和淘汰实施计划, 4月召开推进会宣传政策,明确限时整改工作任务和要求。
通山县环保局为加快完成乡镇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组织专班,两个月4次深入各乡镇向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企业宣传政策,督促整治。至6月12日, 5家企业5台锅炉完成整改,4家企业与专业改造锅炉的单位签订了锅炉换装和改造协议,同时明确表态6月30日前完成改造。仍有4家企业在等待观望。为此,该县环保局向县政府提出联合执法请求,县政府组织环保、质监、公安、发改等单位强制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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