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根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环土壤【2016】188号)及相关技术文件要求,湖北省启动了土壤污染状况工作,初步布设了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按照国家最新要求和工作安排,各地要全面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建专班队伍。各县市区要组建工作领导专班和技术队伍。
二、明确布点方案。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湖北省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点位核实工作手册》等相关技术指南,利用有关定位设备和软件,加强与省、市技术人员的沟通,通过省、市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科学制定点位布设方案,开展点位核实工作。
三、及时审核上报。县级人民政府对布设方案认真审核并加盖公章,于8月2日前报市环保局,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汇总上报省环保厅、省国土厅、省农业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汉蓉
电话:0715—8898871 18071250207
邮箱:373408261@qq.com
联系人:周大量
电话:0715—8898879 15926930670
邮箱:279736081@qq.com
咸宁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
编辑: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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