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金融助力企业发展,切实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的工作要求,不断规范我市保险行业经营行为,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咸宁智慧城市建设、服务咸宁绿色崛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咸宁市消费者委员会、咸宁市人民政府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咸宁日报传媒集团、咸宁市保险行业协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7年“消费者评保险”活动,并认定5-10家“咸宁市2016-2017年度消费者满意保险公司”。 更多详情>>
2017年3月底以来,咸宁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市人民政府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咸宁日报传媒集团、市保险行业协会扎实开展了“咸宁市2017年消费者评保险活动”,全市保险公司积极行动,围绕服务质量、服务承诺、办事程序、格式条款的设置、讲解、投保风险提示等基础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改进,服务水平、工作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目前,评议活动现处于微信投票阶段,全市30家保险公司中有20家公司进入“咸宁市2016至2017年度消费者满意保险公司”候选单位,欢迎社会各界为保险行业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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