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播撒文明、善言善语、传承文化、弘扬正气”, 中国网信办日前召开会议,对全国网信系统2016年“中国好网民”工程予以总结,同时对2017年网络文明建设进行专题部署。
网民是网络社会的细胞,是网络社会最基本的行为主体和组成单元,网民的素质和行为对网络社会的运行秩序、网络社会问题的产生和网络社会的发展趋势具有重要的影响。何谓“好网民”?简而言之,就是要做到“四有”:一是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二是要有文明的网络素养;三是要有守法的行为习惯;四是要有必备的防护技能。因此,一个优秀的“好网民”,并非只是某一方面表现突岀,而需要各个方面都齐头并进,具有极高的综合素质。实施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是加强网络空间治理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作,目的在于培养一大批高素质、高水平、敢担当、负责任的优秀网民。“四有”既准确把握了网络生态环境,又因应了网络健康发展规律,是“中国好网民”的行为标杆,是广大网友的价值和行动指向,对于培养和造就网络强国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
网络其实是一把“双刃剑”,既给人们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信息分享渠道,也给人们带来了诸多影响社会和谐的不利因素。当前,中国的网民已经超过6亿,绝大多数是年轻人。年轻人有着浓厚的参与热情,是网络舆论活跃的主体,但有的受学识、阅历、条件和信息不对称等所限,难免激情有余、理性不足,作判断易凭个人好恶和直观感受,网络舆论往往存在标签化、情绪化。人人都有“麦克风”,在众声喧哗中如何让自己在公共空间的发言更客观理性文明?个个都是“键盘侠”,在“舞刀弄枪”时怎样保证自己的网络言行遵纪守法不危害他人?这是值得每个网民深思的问题。
我们生长在一个互联网时代,丰富多彩的互联网世界,是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成长家园;我们也是互联网的主要使用者,是网民的主体、互联网运行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如果说“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和“有必备的防护技能”更多的是着眼筑牢“中国好网民”底线的话,那么,“有文明的网络素养”和“有守法的行为习惯”则是构筑“中国好网民”的价值守则。好网民要有担当,担负起网民的责任。做一个中国好网民,需要从我做起,提高自身的素质,树立法律意识,尊重宪法和法律。每个人要做到学法、懂法、用法,理智、理性地表达,坚决不造谣、不传谣,自觉维护网络秩序,要勇于传递更多的“正能量”,不断发出更多的“好声音”。(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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