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以来,市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密切关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运用提案建言献策,履行职能。
去年,市政协共收到提案182件,经审查,立案133件。立案率为73.1%。立案的提案中,委员提案117件,占87.97%,各民主党派、市政协各专委会集体提案16件,占12.03%,分别交由65个部门和单位办理。
一年过去了,这些提案取得了什么进展?记者选取了10个提案进行了回访。
【第133号提案】
《关于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的建议》
提案单位:民建咸宁市委会
主办单位:市经信委
会办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
提案内容:实体经济是经济发展的坚实基础,中小企业是实体经济的基础。我市实体经济绝大部分为中小微企业,生存环境更为严峻,突出表现为融资难、融资贵。因此建议:加大帮扶力度,支持中小企业生存发展;推动金融创新,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完善服务体系,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强典型宣传,营造崇尚实业的舆论氛围。
办理情况:市政府出台了《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9个方面提出了24条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的具体措施,在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方便做出了一定成效。目前,我市累计降低企业税费、用能、用工等各项成本7.5亿元;工业增加值累计增幅7.5%,较2017年初提高了2.6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874家,净增62家。
【第99号提案】
《关于加快推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提案》
提案人:周文平
主办单位:市委农办
会办单位:市住建委、咸安区人民政府
提案内容:近年来,湖北省实际是以多轮三万活动为平台推动改善人居环境工作。虽然各部门结合三万活动,开展了村村绿、村村通、村村洁、秸秆禁烧、扬尘治理等一批卓有成效的治理活动,但各部门各自为政、各负其责,工作未能形成合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际效果不尽如人意。建议市委、市政府将“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上工作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整合全市资源、整合项目资金,从咸安区推广到全市,全面推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
办理情况:委员的提案是建设生态文明中国的重要内容,咸安区政府将该项工作作为年终目标考核重要依据。咸安区全面启动生态污水处理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组建专班,下发了《咸安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稳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下发了《咸安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办法》,建立了“户分捡、组保洁、村监管、镇集中、区转运”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机制,目前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达到90%以上;印发了《咸安区农村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的指导意见》,对镇、村、组的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全域治理。
【第29号提案】
《关于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
提案人:陈夷平
主办单位:市经信委
会办单位: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供电公司、市财政局
提案内容: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显著进展,但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还存在充电设施建设政策不健全、互联互通水平较低、部分专项基金落实困难等问题。咸宁区域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更是滞后,多数县(市、区)基本没有公共充电桩设施,阻碍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建议:加快出台细化政策;完善地方规划,促进新老标准的统一化,制定行动路线图,尽快建成充电桩网络,实现互联互通;充分发挥专项基金作用,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大力扶持充电桩投资企业,落实购置补贴和日常运营的优惠政策,让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进来,实现咸宁区域充电桩设施大面积覆盖。
办理情况:市规划局就该提案中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起草完成了《咸宁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实施办法》,目前,该办法已报市政府审议;委托市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了《咸宁市主城区充电设施及共享单车专项规划》,已依法报市政府批准实施,积极做好我市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市供电公司根据该提案的建议,在咸宁城区选定市博物馆停车场、咸宁旅游集散中心停车场、香泉映月停车场、十六潭公园停车场、高铁北路停车场、咸宁火车站停车场、西河桥河堤西路停车场7处站址,作为2017年至2018年待建充电站投资项目的选址,为我市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第129号提案】
《关于尽快推进河长制的提案》
提案人:王文绍
主办单位:市水务局
会办单位:市环保局
提案内容:当前,河湖水域萎缩、水体质量下降、生态功能退化等现象非常突出 ,特别是一些地方对河湖重开发轻保护,重治标轻治本,侵占河道、围垦湖泊、 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现象时有发生,河湖不堪重负,需综合治理。建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全面推行“河长制”;尽快健全河湖专管机构;尽快出台相关法规或办法。
办理情况:市委、市政府于2017年3月16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的实 施意见》,为全市推行河湖库长制工作提供了指导性意见。在此基础上,市政府于2017年5月8日印发了《咸宁市全面推进河湖库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了我市全面推进河湖库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压实了工作责任,落实了各项工作任务,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第5号提案】
《关于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的建议》
提案单位:民盟咸宁市委会
主办单位:市住建委
会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城乡规划局、咸嘉新城管委会、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咸安区人民政府、嘉鱼县人民政府
提案内容: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是咸宁市委市政府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实践,是我市主动融入“一带一路”,积极开拓“一江一山”,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建设国际生态城市的具体抓手。建议:以先进的理念做好顶层设计;以广泛的宣传发动全员参与;以炫彩的手笔彰显城镇带亮点;以大胆的改革突破瓶颈制约;以深入的挖掘实现文化引领;以严格的标准保护生态环境。
办理情况:已编制完成《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彩化专项规划》,结合生态修复、景观建设和农村产业发展,策划了18个2017年重点彩化项目;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2017年重点督办项目的通知》,缺点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45个,总投资216.45亿元。2017年城镇带建设围绕“绿色崛起”的总目标,横向延伸1000米,纵向延伸至赤壁市,重点项目完成25个,把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真正打造成为在全市有带动、全省有影响的精品带。
(香城都市报记者 葛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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