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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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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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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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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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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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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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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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和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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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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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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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D042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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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赤壁市车埠镇斗门桥村三组金家山采石场,常年采石,粉尘污染严重,周围环境受到严重影响,石粉石渣遇雨天冲洗到燎源水库,燎源水库是车埠镇自来水水源,已造成严重污染,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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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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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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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家山矿业公司在两处爆破处分别安装了两套除尘设备,输送带下料处安装了喷头,生产过程中粉尘的排放达到了国家排放标准。公司有规范的堆场,在开采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渣均按照要求进行堆放,然后对外销售,矿区内只有少量的矿渣暂存。金家山矿业公司在采矿区周边建有雨水沟和沉淀池,将矿区的雨水收集沉淀后用于项目区的洒水降尘,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汇入化粪池进行处理排入污水收集池,用于周边的林木的灌溉,在氧化塘和饮用水源之间筑有一条100米宽的土坝,氧化塘的水对饮用水源没有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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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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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监管。车埠镇人民政府将联合镇国土所、环保站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对矿山的监管,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严格执法。在日常现场环保执法监管过程中,如发现问题立即责令其整改,并依法查处。同时,欢迎广大群众举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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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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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D0428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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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赤壁市郡都小区旁有一个养猪厂,粪便和污水直接排入小区旁边的小溪,臭气熏天,给小区2000余人带来严重影响,要求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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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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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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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核实,该养猪场现存生猪120头,其产生的粪便未经任何处理措施直排,无动物检疫合格证,也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无环保审批等相关手续,根据环保部、农业部下发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文件规定,该猪场位于禁养区内,属于取缔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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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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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陆水湖办事处组织青泉社区及办事处畜牧中心工作人员对业主进行约谈,并下发书面关停通知书,要求在两个月内关闭养猪场,陆水湖办事处将继续跟踪,逾期将进行强制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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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业主
取缔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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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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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D0428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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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赤壁市发展大道起重机工业园有几家工厂给机械零配件喷漆,生产时产生强烈刺鼻的油漆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要求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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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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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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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赤壁市经济开发区陆水工业园(发展大道)机械零配件加工、制造且有喷漆作业的工业企业有湖北鄂南起重运输机械有限公司、湖北九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赤壁市齐昌金属结构有限公司3家。上述3家企业依法逐步完善了配套设施的建设运行,大构件喷涂作业无法在室内密闭进行的湖北鄂南起重运输机械有限公司也采取了防护措施,减少废气排放。调查人员走访了我市发展大道周边居民,了解到油漆异味个别时段产生是因为天气和气压等因素不利于气味排放的情况下引起的,对距离工厂喷涂作业较近的居民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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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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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环保局联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依法督促现有涉及喷、涂作业的机械加工企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一是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全部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二是工业涂装企业全部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并完善相关管理台账和记录。下步,赤壁市环保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上述三家喷涂作业的机械加工企业下达《环境监察通知》进行整改督办,并责令其于6月底前开展自查,完成环保问题整改。同时,赤壁市环保局联合高新区管委会在企业改正期间加强日常现场督办,不定期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如发现其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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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整改
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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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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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D0428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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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嘉鱼县沿湖大道中国人民银行宿舍背后有一个酒店用品洗涤厂,洗涤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三湖连江水库,生产用的小锅炉烟尘很多,味道刺鼻,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向县环保局、信访局反映过没有得到处理。要求相关部门调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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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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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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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组现场调查发现,举报反映的酒店用品洗涤厂名为嘉鱼县明辉保洁服务部。该保洁服务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后进入嘉鱼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未发现直排三湖连江水库的问题,但该经营部存在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不完善,未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等环境问题。关于明辉保洁服务部生产用的小锅炉烟尘很多,味道刺鼻,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的问题,向县环保局、信访局反映过没有得到处理。明辉保洁服务部营业初期使用2蒸吨/小时燃煤锅炉,烟尘较黑,县信访局、县环保局多次受理信访人投诉并要求该经营部进行整改。该经营部也多次进行整改,但由于燃煤锅炉设备老化,跑烟问题比较严重。2017年6月,县环保局要求该经营部将原有2蒸吨/小时燃煤锅炉拆除,更新安装一台SWZ60型生物质锅炉,经监测锅炉烟尘排放浓度74.2mg/m³,烟气黑度小于1,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之后,近半年来县环保局未收到信访人关于该营业部烟尘扰民问题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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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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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4日,县环保局对明辉保洁服务部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不完善,未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对其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扣押。下一步,我县将督促该经营部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未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之前不得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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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侦查
查封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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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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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D042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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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高新区书台街清华城工地晚是通宵施工,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要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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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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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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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正在进行一期地下室施工。2018年4月18下午3时至19日晚上10时,该项目连续浇筑地下室底板,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情况属实。此前,有市民就此事向省环保督查组反映,市建工处已于4月24日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南昌市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清华城项目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不得在夜间(晚22点至晨6点)施工,因特殊工艺需夜间施工的,必须提前向市环保监察支队报批,并向周边居民做好通告公示,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5月2日,就省环保督查组再次转办反映该项目的问题,市建工处安排专人再次到现场进行调查,经询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并查阅相关施工记录,该项目在4月24日后并无夜间施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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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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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至4日,市建工处组织对清华城项目进行综合大检查,发现其该项目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问题,已依法向施工单位南昌市第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暂令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施工。
下一步,市建工处将督促清华城项目落实停工整改措施,同时将该项目此前噪音扰民的问题通报给环保部门,协助环保部门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噪声防治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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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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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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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D0428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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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咸宁市政府前广场晴天每天早上5点左右有很多人转大陀螺锻炼,甩鞭子产生的噪音非常大,对附近安居苑、水务局等小区的居民产生很大的影响,反映过很多次没有解决。要求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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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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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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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凌晨五点半,市城管委执法人员、温泉办事处工作人员和碧云公司保安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举报反映的广场有很多人打陀螺产生噪声的问题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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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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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城管委广场管理人员劝阻,几位老人均表示不再起早打陀螺。下一步,将安排人民广场的保安做好巡逻工作,确保不发生类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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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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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D0428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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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咸安区官埠桥镇河背村2、3组范围内有3家养猪厂,粪便污水污染环境,导致水田污染,粮食无收、龙虾死亡。向环保部门反映无果,要求相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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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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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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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经工作专班现场调查核实,举报的情况基本属实。反映的3家养猪场,2家已经停养,1家正在饲养。正在饲养的养猪场位于河背村2组内,系与正大公司合作的养猪场,该养猪场在2017年下达整改通知后已按照要求建有雨污分离、清污分流、异位发酵床等粪污处理设施,其养殖场猪苗刚进栏三天,未发生粪污外流现象,但是养殖场还存在雨水沟部分未硬化,发酵床的高度偏低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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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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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令养殖户在一星期内转运猪苗,并对场内的猪粪和发现的两个问题进行整改,以防止新的污染物产生;
2、责成官埠桥镇、区畜牧局、区环保局加强后期监管,督促该养殖户尽快落实整改,待通过区、乡两级验收后才可投苗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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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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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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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D0428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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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嘉鱼县官桥镇舒桥村2、3、4、5组范围内有5家采石场,2家有证、3家无证上。存在问题有:1、用炸药爆破,震动损坏村民房屋2、粉尘污染3、破坏生态环境4、污染生活用水源5、损坏公路,影响居民出行6、与执法人员周旋偷采。向多个部门举报未得到处理。要求政府部门查处,恢复当地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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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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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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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查核实,信访人反应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用炸药爆破、震动损坏村民房屋”问题调查。现在采用的爆破方式是中深孔爆破,目的是减轻震动,防止飞石伤人砸物。经现场调查,未发现信访人反映的房屋损坏问题。
(二)关于“粉尘污染”问题调查。为了控制粉尘污染,采石场安装了除尘设备,喷淋设施,采取封闭传送带,加工场区、运输道路洒水降尘等措施有效控制了粉尘污染。
(三)关于“破坏生态环境”问题调查。东方红采石场、永力石材、长坂坡钙品公司3家矿山依法取得了采矿许可证,通过了生态环境水土保持方案审核,制定了生态修复方案,并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建设完成了除尘、降噪等环保设施。目前,3家矿山尚未列入关闭矿山范围,待开采时间到期矿山关停后,将按要求进行复垦复绿、回填土壤、栽树绿化,实施生态修复。
(四)关于“污染生活用水源”问题调查。经现场调查核实,采石场开采加工的过程中,没有污水流向地面,不存在污染物渗入地下水。目前,通过安全饮水工程,矿山附近的舒桥村村民都饮用上了长江自来水。信访人反映的“污染生活用水源”问题不属实。
(五)关于“损坏公路,影响居民出行”问题调查。为改善老百姓出行条件,嘉鱼县官桥镇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投入150余万元,对矿山运输公路危险路段进行了维护翻修;二是每年投入40多万元,全天候不间断清扫、洒水、保洁;三是投资400多万元,新建矿山运输公路,届时将彻底解决货车穿过集镇的问题。
(六)关于“与执法人员周旋偷采”问题调查。
官桥镇舒桥村梅家山附近3家采石场都是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矿山。4月19日调查发现的舒桥村洞井杜家附近南京山处违法开采行为,嘉鱼县国土资源局也已依法对其挖掘机进行了扣留,并进行了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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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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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将对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加强监管,并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要求矿山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落实矿山主体责任、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按安全生产要求组织生产,按环保要求保护生态环境。二是要求矿山企业确保碎石加工设备封闭运行,符合环保要求,对加工区和运输道路每天洒水降尘。三是督促官桥镇每周集中清扫道路撒落石子,确保过往车辆安全通行和老百姓正常出行。四是安排对破损路面进行维修,确保道路完好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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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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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D042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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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位于通山县通羊镇衢潭村三组的通山县新垃圾场的产生的污水直接暗排到富水河,污染河水。要求环保部门实地查处,保护通山县母亲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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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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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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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时渗滤液处理站设备运行正常,未发现暗管,渗滤液经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地下黑色塑料管道(总长度约 1000米)排入富水河。同时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还走访当地村支书和村民,均反映未发现该垃圾填埋场暗排污水情况。但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垃圾填埋场垃圾填埋不及时,场区周边有明显气味,对周边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举报反映的暗排污水可能是下雨天由于未及时填埋垃圾,导致少量污水随雨水经雨水收集渠道排入河道。信访件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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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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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调查情况,县环保局立即向县环卫局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县环卫局加强对该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管理,完善雨污分离设施,对生活垃圾及时进行填埋、打药、压实、覆盖,有效降低气味影响,切实维护周边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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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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