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水生态文明引领公园城市建设——访咸宁市水务局局长刘中英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姜明助 通讯员 敖琼
22日,就水利如何助推公园城市建设,市水务局局长刘中英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在公园城市建设中,水资源有着怎样的地位和作用?
刘中英:水是城市发展中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建设公园城市,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想,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实现人水和谐、城水和谐、可持续发展。我市建设公园城市,走向“拥江面湖”新时代,正是市委、市政府从全局高度,统筹城市发展与水资源、空间资源而作出的战略抉择。
记者:我市建设公园城市,有哪些水生态优势?
刘中英:我市建设公园城市具有得天独厚的水资源禀赋和先天的水生态优势。具体来说,我市水资源总量82.59亿m3,人均水资源量2750 m3。我市水系发达,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66条,湖泊39处,水库561座。城区北部坐拥西凉湖、斧头湖、大洲湖,城内淦河蜿蜒而过。水,成为我市打造公园城市最灵动的元素。
记者:如何通过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助推公园城市建设?
刘中英:我市于2017年11月通过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我们将结合公园城市建设,不断巩固、深化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成果,加快构建水安全、水生态、水管理、水文化于一体的水生态文明城市,助力公园城市建设。
记者:具体如何推进?
刘中英:一是构建完备的城市水安全体系。实施淦河系统治理、大洲湖退田还湖、斧头湖流域防洪排涝及两湖连通综合整治等水利工程。加强水源地保护,建设备用水源,强化城市供水能力建设,保障城市供水安全。
二是构建健康的水生态体系。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联防联控,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山水林田湖城”生命共同体。以河湖库长制为抓手,全力实施好河湖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工程。
三是构建严格的水管理体系。坚持绿色崛起战略,严格水资源“三条红线” 管控,加强制度建设与行为约束,建设节水型社会。
四是构建先进的水文化体系。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统筹谋划滨水公园、湿地公园、水利风景区等水景观建设,发展亲水旅游,并以此为依托开展水情教育,大力挖掘和弘扬江河湖泊水文化,丰富城市文化底蕴和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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