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哲、通讯员 蒋扬眉
4日,市委中心组(扩大)学习报告会举行,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市委书记丁小强主持,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远鹤等市委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
今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布并施行,标志着监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在我国反腐败道路上具有里程碑式重要意义。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重大举措,对于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实现立法与改革相衔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程良胜从深刻认识制定监察法的深远意义、准确把握监察法的主要内容、推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三个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解读,对大家准确把握监察法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
通过学习,大家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结合此次辅导报告,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学,深刻把握监察法的核心要义和内涵要求,不断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带头把监察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推动全市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
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
咸宁市委中心组(扩大)举行生态文明学习报告会
下一篇:
咸宁市委中心组举行学习研讨会 大兴调研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