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0月22日电 题:“网络沉迷防治”还有多长的路要走?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俞菀 许舜达
在近日召开的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上,多位专家提到未成年人不当使用网络的问题正在加剧。10月21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专门增设“网络保护”专章,其中对网络沉迷防治和网络游戏管理等作出规范。
上述立法进程表明,中国将进一步加强网上未成年人保护。当然,要更好地保护和引导“网生代”未成年人,还需家庭、学校、企业乃至全社会共同努力。
“网络沉迷防治”或将写入未成年人保护法
在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网上未成年人保护与生态治理”论坛上,多位与会专家以“家长”的身份表达了强烈心声:“我女儿13岁,每天最开心的事就是躲在厕所玩1小时手机”“前不久就有家长向我求助,说孩子沉迷游戏该怎么办”……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1.78亿未成年网民,约33.3%的未成年人存在上网过程中接触到暴力、赌博、吸毒、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王四新说,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从出生、懂事起,就浸润在互联网环境中。未成年人不当使用网络的问题正在加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亟待各方面“补课”。
10月21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增设“网络保护”专章,其中对网络沉迷防治和网络游戏管理等作出规范。
草案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避免提供可能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的内容;家庭、学校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应当相互配合,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消息一出即赢得了舆论广泛支持。网友“秋祺”说,“强烈支持国家立法!公园里看到学生秋游,很多孩子抱着手机打游戏,太沉迷了。”网友“桔梗”说,“网上未成年人保护刻不容缓。现在的小孩太早熟了,网上接触的很多东西影响身心发育。”
执行落实是根本 企业“刀刃向内”显担当
据悉,我国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形成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规则体系。
在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联合国秘书长暴力侵害儿童问题特别代表纳贾特·马拉·穆吉德说,网上未成年人保护已成为全球各国面临的共同难题。未成年人接触有害信息、沉迷网络游戏等问题均较为突出。中国在破解上述难题中所提供的方案值得赞赏。
当然,各方关注的焦点还在于法规的执行落实。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晶璞说,网上未成年人保护存在责任主体的广泛性和法律规范内容的全面性。政府、企业、社会、家庭、网民都涵盖其中。尤其是企业,在网络“防沉迷”与增加用户“黏连度”之间的取舍与平衡,需要“刀刃向内”。
“网上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和政策制定需要时间,而互联网世界瞬息万变,所以行业、企业的自律性就显得尤为重要。”纳贾特·马拉·穆吉德说。
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中明确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提供便利。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作出提示,并采取技术措施,不得让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其接触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
值得欣慰的是,部分互联网企业已经意识到从被动接受监管到主动承担责任的重要性。腾讯公司首席运营官任宇昕说,“从当前形势来看,互联网企业所有产品服务,必须把未成年人保护放在最高优先级,无论对业务冲击多大,都要做彻底、做扎实,真正解决问题。到2019年底,腾讯旗下所有游戏都将接入‘防沉迷’系统,不能接入的一律停运或下架。”
引导“网生代”需各方提升网络素养
在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刘烈宏说,寻求网上未成年人保护更有效的解决方案,亟待提升各方网络素养,包括未成年人自身和学校教师、家长等相关方,有力防范非法侵害、防治网络沉迷。
父母作为儿童的监护人,应当知道怎么做才能对孩子更好地监管和引导。中国与全球化智库高级研究员哈维·佐丁说,如果父母是下班后就“瘫”在沙发上玩手机的人,很难保证孩子不沉迷网络。
“成年人首先要知网、懂网、会用网,才能更好地引导和保护未成年人。”北京市一零一中学校长陆云泉说,除了课堂教学内容,要给未成年人更丰富的课外生活和活动,把线上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有效延展,和互联网不良信息抢夺孩子们的时间和眼球。
“从学校的立场来看,我们不应该把互联网视为‘洪水猛兽’。我们需要思考的是,如何让网络成为孩子们拓宽视野的‘好帮手’。”陆云泉说,“喜欢新奇事物是孩子们的天性。我们可以利用互联网,为他们量身定制综合性、多样化、充满吸引力的学习方式。”
当然,网络“防沉迷”最终还是要落脚到未成年人身上,要切实提升未成年人在网络世界的辨识力和自控力。避免家长、学校严防死守,孩子们“绕道”开小号、买新号、冒充父母解除限制……
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林维所说,未来的网络未成年人保护和生态治理,需要倡导一种理念的转变,确立“未成年人数字权利”概念。立法和管理要从“责任导向管制”模式向“对监管主体赋能”的指引模式转变,从防止未成年人遭受网络侵害,转向促进未成年人基于互联网的自我保护和发展。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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