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崇阳县纪委监委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一方面冲锋在前、主动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另一方面聚焦主责主业,全力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工作部署,持续探索创新,坚守“严”的主基调,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坚决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以铁的纪律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崇阳在全省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部署工作会议和全市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分别作交流发言。
当好“三员”,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当好“服务员”。疫情防控伊始,14 名包保干部主动下沉到包保的 2 个村(社区)、2 个网格点开展联防联控,参加地毯式入户排查“点灯行动”,包保村(社区)均实现“双无”目标。向联系帮扶村增派由 4 人组成的防疫工作队,并将募集到的价值 2 万余元的酒精、口罩、蔬菜等物资送到群众手中。二是当好“战斗员”。全体干部在疫情警报拉响第一时间取消假期,7 名监督员和 1 名观察员常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专班,15 个监督检查组每天在 12 个乡镇和 11 个县城社区开展巡回监督,共出动监督检查组 623 批次 2133 人次,督促整改问题 362 个,处分 34 人。三是当好“护航员”。随着疫情防控取得决定性胜利,紧盯全面复工复产达产政策措施落实、行政审批执法和政务服务中的作风问题开展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和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新十条”,严肃查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紧盯“主体责任、重点环节、重点政策”强化监督,助力疫后重振、灾后重建和高质量发展。
聚焦“三盯”,把握关键创新日常监督方式。在全县创新推行日常监督“32125”工作法,即,“三份清单”:党委(党组)监督责任清单、纪检监察机构靶向监督清单、监督和被监督单位问题销号清单;“双联会议”:县纪检监察派出机构与监督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县纪检监察机关与监督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一本手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两书建议”: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五项督查”:专项督查、执法督查、跟踪督查、机动督查、问政督查。由班子成员带队,采取听取汇报、会议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相关县直部门落实“32125 工作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将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今年以来,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02 件,追责问责 170 人,其中党政纪处分80 人。一是盯住“关键人”。修订完善本年度党委(党组)日常监督责任清单,明确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党委委员(党组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的监督职责,督促党委(党组)所属基层党组织相应建立日常监督责任清单,逐级完善监督责任链条。二是盯住“关键岗”。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部位,县纪委监委6个派出纪检监察组会同所监督联系的单位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并按照防控手册对廉政风险点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三是盯住“关键时”。紧盯元旦、五一、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紧盯违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违规报账、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等问题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检查,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打好“三战”,惩腐治慵保持高压态势。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今年1-8月,共立案128件,处分142人,其中留置6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一是打好扫黑除恶“歼灭战”。加强与扫黑办及公检法的协调配合,完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办法,健全线索通报、联席例会等制度。加强对政法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扫黑除恶推动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今年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8件,已办结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目前正在核查20件,立案审查调查4人,留置2人。二是打好脱贫攻坚“持久战”。扎实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值守情况的日常监督,对大数据核查发现的 1189 条问题线索开展“六查三清”,查实 327 条,查否 859 条,查实率 26%,共追责问责 146 人,其中处分 8 人,立案6人,诫勉41人,其他组织处理94人。三是打好防汛救灾“突击战”。在汛期,由班子成员带队,成立督查专班,深入 12 个乡镇防汛点,围绕防汛物资储备、值班值守、巡堤查险等情况开展暗访督查,常杀“回马枪”。
唱响“三曲”,全面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一是唱响“主题曲”。协助县委全面启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聚焦“强化清廉实干担当 聚力决胜全面小康”为主题,以“宣教月”为党风廉政建设抓手,以五个方面17项活动为重点,全方位、多角度开展 2020 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谋划好创新动作,新编廉政提琴戏《一钱诛吏》在全市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启动会上进行演出,在全市6个县(市区)巡演。二是唱响“清风曲”。利用“清风崇阳”公众号、崇阳县纪检监察网等载体,常态化宣传党的创新理论、政策法规和监督检查动态。在春节、清明节、端午节等国家节假日期间,共向全县党员干部发出节日廉洁提醒短信 16.82 万条。三是唱响“广播曲”。坚持以信息报送的数量保证质量,在中央纪委网站、《湖北日报》《楚天风纪》《咸宁日报》等中央、省市级媒体刊登党风廉政建设新闻信息 148篇,其中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 21 篇。
落实“三有”,大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一是有组织。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动员会,明确各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12个乡镇顺利落实“八有”建设(办公场所、谈话场所、工作设备、工作制度、监督对象名册、线索处置台账、案卷档案、经费)。二是有培训。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常态化培训制度,共组织 4 期集中培训,培训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共计 400 余人次。每季度安排 3 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以案代训”或跟班学习。三是有制度。编印《村(社区)纪检委员履职手册》,围绕“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明确 27 项工作流程。村(社区)纪检委员通过在办公楼前公开栏“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亮工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三化”,淬炼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坚持日常管理制度化。坚持用制度管人管物管事,修订完善 21 项内控管理制度和廉洁风险防控手册,汇编后发给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遵照执行,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严格落实重要事项请示和外出报备制度,坚持全员填报个人事项报告表。二是坚持案件查办规范化。试行安全“1+3”工作模式,即承办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监督室、案件审理室,实现“运动员”与“裁判员、医务员、评审员”的同步作业、同频监督,确保了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依托工会开展“办案能手”技能竞赛,强化“乡案县审”,开展精品案件评选,加强对程序不规范、核查不彻底的责任排查,案件的办结率、一次性通过率大幅提升。三是坚持内部监督清单化。出台纪检监察、巡察干部“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办法,制定 19 项负面清单,通过“五督五查”(常态学习经常督、警示教育现场督、谈心谈话当面督、廉洁家访延伸督、及时通报公开督,网络平台筛查、重大事项抽查、共享信息排查、机动联合检查、梳理线索探查)推动干部监督由“八小时内”向“八小时外”延伸,共发现各类问题 15 个,收集意见建议 21 条,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崇纪宣)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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