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姜明助、通讯员陈坤报道: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会商会精神,2月1日晚,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决定从2月2日起,全市驻各县(市、区)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扶贫特派员、队员立即赶赴各驻点村,协助驻点村“两委”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驻村工作队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上来,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和全部工作任务,全力以赴参与到所在镇村(社区)的疫情防控战中去。市直各帮扶单位要切实保障派出工作队员全员上岗,对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赴岗的,由帮扶单位安排人员补缺,驻村工作队员的防控物资及交通出行由各帮扶单位负责。
通知要求,各驻村工作队要坚决服从所在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按照乡镇党委的工作安排,协助村(社区)“两委”对辖区内人员进行全覆盖排查,及时向乡镇党委和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对全体村民的疫情防治宣传教育和健康提示,发现疫情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隔离诊治。要加强关爱帮扶,及时掌握群众生活需求、回应关切,特别要加强对居家隔离和特殊困难群体、孤寡老人的关心帮扶,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通知强调,要严明工作纪律。接到通知后,各工作队在2月2日上午12点前必须到岗到位,实行工作日志制度,把各工作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实际表现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队员将严肃问责。
编辑:hef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