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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总体国家安全观、咸宁市陆水流域保护条例、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行动计划

1.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2022年3月);

2.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2022年4月15日);

3.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不少于2次(2022年上、下半年各至少1次);

4.组织开展“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2022年6月5日);

5.组织上线“法治热线—部门说法”栏目以以案释法形式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2022年4月-10月);

6.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2022年4月-12月);

7.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在线学习并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确保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2022年8月-12月);

8.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系统普法骨干培训(22022年4月-12月);

9.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治讲座(2022年10月);

10.组织服务对象学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2022年11月);

11.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活动(2022年12月);

12.推广关注中国普法、湖北普法、咸宁普法等微信公众号,积极组织参与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2022年4月-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