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2022年3月);
2.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2022年4月15日);
3.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不少于2次(2022年上、下半年各至少1次);
4.组织开展“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2022年6月5日);
5.组织上线“法治热线—部门说法”栏目以以案释法形式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2022年4月-10月);
6.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2022年4月-12月);
7.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在线学习并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确保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2022年8月-12月);
8.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系统普法骨干培训(22022年4月-12月);
9.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治讲座(2022年10月);
10.组织服务对象学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2022年11月);
11.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活动(2022年12月);
12.推广关注中国普法、湖北普法、咸宁普法等微信公众号,积极组织参与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2022年4月-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