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

中共咸宁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普法内容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湖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湖北省统一战线工作问责办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湖北省实施<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

行动计划

1.制定普法工作计划;

2.组织统战干部开展1次统战法律知识讲座;                                   

3.组织统战干部学习《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

4.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社会主义学院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5.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开展线上学法用法,参加全省统一考试;

6.参加“法治热线——部门说法”活动;

7.开展“4.15”总体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8.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四进三上墙八无”活动,组织1次宗教政策法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