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普法专题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普法内容不少于2次(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组织开展青年宣讲团、红领巾巡讲团(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机关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及考试参与率、合格率达到100%(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4.持续做好12355热线平台工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5.利用“五四”青年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公安局、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进校园,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普法宣传活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6.在寒暑假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7.充分利用团属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8.按要求完成国家安全发宣传工作要求(完成时限:2022年4月)
9.按要求完成《民法典》宣传月各项工作要求(完成时限: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