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相关法律法规列入2022年度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之中。
2.5月9日,在“红十字博爱周”活动现场(湖北科技学院)开展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3.5月16日,到咸宁市人民广播电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普法宣传。
4.按要求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并参加学法考试。
5.在法律宣传周、“防灾减灾日”“世界急救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各类主题活动期间,按照市委统一要求在单位显示屏、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活动现场开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