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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邮政管理局

普法内容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邮政业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重点学习培养宪法观念和意识。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 (三)突出学习宣传落实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 (四)深入宣传贯彻邮政业及与社会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把宣传邮政业法律制度规范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湖北省邮政条例》等邮政行业法律、法规及规章。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推进湖北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推进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长江大保护等全省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六)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党内法规。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为重点,结合《公务员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行动计划

1、4月召开党组会议,商议2021年法治邮政建设要点及普法工作要点,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

2、4月底之前完成《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及《普法责任清单》;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活动;

3、5月至12月,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4、5月至12月,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专题学习,对本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法治培训;

5、5月至12月,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

6、5月至12月,持续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

7、10月至11月,结合“世界邮政日”,开展邮政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上线法治热线栏目、专题讲座、发放海报等方式对《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行业法规进行广泛宣传;

8、12月,组织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认真参与“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完成“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学习和考试,本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应达到95%以上;

9、12月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