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

国家统计局咸宁调查队

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行动计划

1.把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2.继续做好全体党员干部无纸化学法用法,强化在线法治学习;

3.举办专题法律讲座,至少举办一期统计法治培训班;

4.开展线上普法宣传,积极运用“咸宁调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

5.在主流报社发表队主要领导法治署名文章;

6.做好“9.20”“12.4”“12.8”等重要时间节点法治宣传;

7.全覆盖向调查对象发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和《致调查户的一封信》;

8.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

9.全面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