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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普法内容

《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行动计划

1.制定全年普法工作要点。(完成时限:2022年3月)

2.调整以局长熊武华同志为组长的市科技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教育工作。(完成时限:2022年4月)

3.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4.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5.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管理。(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6.开展法治讲座4次。(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7.组织干部职工到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接受法治教育1次。(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8.开展“道德法治讲堂”1次。(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9.按要求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无纸化学法考试,力争参学率达100%。(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0.开展宪法宣誓活动1次。(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1.积极参加“法治热线-部门说法”栏目。(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12.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将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与乡村振兴工作、创文工作结合起来,带动对口帮扶村和包保社区法治建设;组织赴企业、社区法律宣讲和培训活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3.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4.结合“科技活动周”开展科技普法。利用每年5月份开展的“送科技下乡”、“科技活动周”等活动,大力开展科技普法。(完成时限:2022年5月)

15.充分利用好局工作QQ群、微信群、公众号、网站等网络媒体平台,积极拓展“互联网+普法”模式。(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6.积极参加全市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评选、展播活动,鼓励干部职工创作具有科技特色的法治文艺节目,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投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