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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普法内容

《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节约能源法》;《价格法》、《湖北省价格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湖北省储备粮管理办法》、《长江保护法》

行动计划

1.5月底前完成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党组中心组全年学法2次,干部职工全年学法6次;

3.全委工作人员参加并完成法治在线学习任务;

4.利用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按省、市要求积极组织开展“4·15”“12·4””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日、粮食日、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普及涉及本委的法律法规;

5在发改委全年开展的“向基层学习、为企业服务、抓实项目建设”活动中,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

68月份完成《长江保护法》法治热线工作;7.发放普法宣传手册、折页、读本,设宣传橱窗等形式,开展乡村普法宣传,助力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