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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水文局

普法内容

《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湖北省水文管理办法》《长江保护法》

行动计划

1.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2.调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3.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

4.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以案释法、普法宣讲、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化建设、“法律六进”活动;

4.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律实施日、纪念日、法律宣传周(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5.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