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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统计局

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党内法规。

行动计划

1.结合《2022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市统计局2022年普法工作要点(责任单位:统计执法监督科);2.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学法纳入局党组会议学习内容,确保会前学法制度落到实处,专题学习法律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办公室);3.组织好集中学法。致力于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将法律法规作为党支部或党小组必学内容,邀请法律顾问举办两期法律知识讲座(责任单位:局党支部、统计执法监督科);4.强化专业人员的普法责任。动员专业科室和专业人员积极参与普法,努力形成全局干部职工人人都是普法者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各专业科室、普查中心、民调中心);5.坚持全员网络学法。利用湖北省法宣在线、统计网络培训平台,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网上学法活动,确保12月1日前法宣在线每人学分达到2400分和国家统计局在线学习40个课时,确保年终全省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达到100%。组织好市、县统计局在岗在编人员参加省统计局统计法律知识考试(责任单位:统计执法监督科);6.开展统计法规培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将《监督意见》学习纳入党校主体班教育培训必修课,举办一期全市基层统计人员培训班,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规作为主要内容。(责任单位:统计执法监督科);7.加强重点普法。认真执行《咸宁市统计宣传培训系统工程实施方案》,以宣传《统计法》《监督意见》等为重点,开展“网上+网下”宣传。通过“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点节日在公共场所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专项活动;开展统计小视频宣传工作;开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等专题宣传活动;开展“法治热线——部门说法”栏目活动;开展统计人员统计宣誓活动和宪法宣传活动;做好《咸宁统计月报》《咸宁领导干部手册》《咸宁统计年鉴》有关统计法的宣传(责任单位:综合科、统计执法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