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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未年报市场主体给予宽展期免罚

来源:咸宁日报 时间:2022-08-11 08:11

市场主体的好消息来了。9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即日起市市场监管局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给予一定时间的宽展期,其间主动改正、补报年度报告的可免予行政处罚。

年报是指市场主体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制度。通过市场主体年报,可以了解辖区内企业存续、活跃度、资金投入、经营状况、纳税、盈亏等总体情况,从而掌握辖区内企业现状和经济发展现状。市场主体网上年报公示制度是商事制度改革后的一项便民措施,按期如实年报公示信息是企业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服务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助力全市市场主体信用提升,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决定针对市场主体未年报、逾期年报行为实施服务型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

对未申报2021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主动补报年度报告并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申请,可免予行政处罚。逾期仍未改正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吴青朋)


作者:吴青朋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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