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18-05-15 11:40
(摘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
参与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要自己承担吗?
下一篇:
发布非法集资广告也犯罪?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2024-11-18
-
2024-11-18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