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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关于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批交办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来源:湖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时间:2023-12-10 17:06

咸宁市关于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批交办查处情况公示

(截至2023121012时)

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23(第批)交办我市的12件信访问题,截至1210阶段性办结8件,已办结4件,其中,查处属实的12件,不属实0件,责令整改11件,立案处罚1件,拘留0人,问责0人,约谈2人。

序号

地区

举报的主要内容

查处情况

下步工作

责任单位

备注

1

咸安区

咸安区中心幼儿园(永安中学附近)周边居民反映咸安区中心幼儿园使用柴油做饭造成空气污染,气味难闻。


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情况属实,根据校园安全工作要求,咸安区中心幼儿园于20238月份改用生物柴油作为过渡期食堂燃料。2023115日,区中心幼儿园已向中国石油昆仑燃气公司申请管道天然气报装,目前正在等待安装。2023126日上午,现场检查咸安区中心幼儿园食堂时正在准备午餐,工作人员在三楼排烟通道处未发现油烟污染,也未闻到异味。

主动对接中国石油昆仑燃气公司,督促燃气公司在寒假之前完成安装。

咸安区政府


2

咸安区

市民反映其住在谭慧路,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升旗、做操、运动会等集体活动时,校园广播音量分贝大,2公里可听见,对其日常生活造成影响。

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情况属实,2023126日,咸安区教育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到谭慧小区进行噪声监测。经现场监测,在学校大课间播放音乐时,谭慧小区西侧(靠近学校运动场区域)噪声区间为49-81dB(根据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标准为白天55dB,夜间45dB),存在噪声超标扰民现象。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已拆除运动场2个外放设备,

保留2个外放设备。今后将控制播放音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咸安区政府


3

咸安区

咸安区海德公馆A1栋居民反映:1.香城名宴宴请时经常有锣鼓队,噪声污染,早上7:20开始;2.海德公馆大门口(东大门)餐饮油烟污染。


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情况属实,香城名宴酒店因宴请时有锣鼓队敲打,但一般为约上午11时左右,且持续时间较短。据香城名宴经理反映,酒店营业时间为上午9点,不存在早上720开始敲锣打鼓情况。走访调查周边居民了解到,20231129日梅家咀居民区有住户办喜事,当天早上确实有敲锣打鼓声音。位于海德公馆东大门有2家餐饮店,分别是楚湘食府和香城名宴,均安装了油烟净化系统,检查人员当天未发现明显油烟味。

针对噪声扰民问题:一是控制商业活动音量和时间,对消费者组织的活动进行提醒,避免出现噪音扰民的现象。二是督促盘泗洲社区和海德公馆物业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文明举办活动;一旦发现有居民举办活动音量过大影响周边居民的,将及时劝告和制止。针对油烟扰民的问题: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执法检查,确保油烟净化处理设备正常运行。

咸安区政府


4

咸安区

咸宁市兴源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旁的电宏电线杆厂非法制砂,污染环境,生产的污泥偷偷倾倒。

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情况属实,20231130日,接群众12345平台举报后,官埠桥镇政府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对该企业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无任何环评审批手续情况下非法制砂,且将洗砂产生的部分污泥倾倒至大洲湖环湖南路项目征收范围内原小泉村5组区域,影响周边环境。

20231130日,官埠桥镇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对该公司非法制砂行为进行制止,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落实“两断三清”措施。2023121日官埠桥镇政府工作人员再次巡查发现该公司已停产,生产线已拆除。

咸安区政府


5

高新区

官埠桥镇官埠村四组居民反映官埠村官埠河

上游高新技术产业园南玻附近,河水变黑变臭。


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情况属实,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对官埠河高新区段进行河道清淤,在施工过程中采用由上而下,分段施工,南玻箱涵段之前采用橡皮坝将清於泥水进行阻隔。121日在施工至南玻箱涵时,河道未建设橡皮坝而是采用沙袋对清淤废水进行拦截,并用水泵将污水抽至污水管网。因沙袋对清淤废水无法全部拦截,造成有少量清淤废水流向官埠河下游,部分水体颜色较深,但无明显异味。截至信访人投诉之日,清淤工作已完成。

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将针对此类问题进一步加强巡查。

高新区管委会


6

嘉鱼县

信访人反映:“咸宁市嘉鱼县官桥镇米埠村四组养猪场气味扰民,污水排入鱼塘。”


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情况属实,2023124日,嘉鱼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康华生猪养殖场无组织臭气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显示,两个监测点位臭气浓度最大值101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级臭气浓度最大值20的标准,臭气无组织排放浓度达标。124日,嘉鱼生态环境分局现场检查发现回水池外雨水沟有溢流痕迹,随即对养殖场污水处理站排放总口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102mg/L,氨氮0.908mg/L、总磷7.82mg/L,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规定的化学需氧量400mg/L、氨氮80mg/L、总磷8mg/L的排放要求。另外针对投诉反映污水直排鱼塘的问题,嘉鱼县环境分局分别对该公司承包鱼塘以及投诉人自家鱼塘进行了水质检测,检测结果位于上游的鱼塘水质优于下游鱼塘水质。


针对反映的问题:一是督促企业加强臭气治理,减少臭气逸散;二是要求其要加强处理后的尾水及养殖干粪的使用和监管,确保作为灌溉、施肥使用;三是要求养殖场将回水池抽排水软管更换为固定管,将回水池外雨水沟进行回填;立即将承包的鱼塘溢流口进行封堵;四是监督养殖场不得将废弃饲料作为鱼饲料进行投肥养殖,对信访人及相关农户的鱼塘、藕塘进行清淤。

嘉鱼县政府


7

通城县

通城县东方明都小区7栋居民反映:小区楼下有多家餐饮馆,餐饮油烟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情况属实,123日晚,县城管执法局组织人员对东方名都7栋楼下餐饮门店是否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管道排向、营业时间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向部分业主了解油烟污染的情况。油烟污染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未设置专用烟道。该小区大多数为商住综合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的烟道,餐饮店将油烟直接外排或者接入下水道进行排放。二是油烟净化设施不到位。餐饮店未安装或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三是排烟设计存在缺陷。小区居民公共烟道设计未能满足住户需求,加之部分住户接入公共烟道不密封,导致排烟不畅通。

202312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县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分别对名都便民快餐、香味餐饮店、潮汕牛肉火锅、早时光面馆等四家餐饮店,依法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以上四家餐饮店于1210前安装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完善排烟管道。通城县城管执法局将继续安排专人,对东方名都4家餐饮店实行监督管理,督促其保持油烟净化器的正常使用、定期进行清洗,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通城县政府


8

崇阳县

崇阳县八一村养猪场臭气扰民,污水排入旁边河流。


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情况属实,125日,崇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崇阳县农业农村局、崇阳县石城镇政府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该养猪场进行检查时猪场内臭味较明显,且未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但现场未发现有粪污外排痕迹。经查,84日,崇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养猪场检查时发现将畜禽养殖废弃物排至八一村十一组和石壁村一组交汇处的熊家新塘和水沟。821日,崇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其立案调查,928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咸环崇罚字〔202311号)。1115日,崇阳县石城镇日常巡查时发现有少量养殖废水流入肥田港,场内污水池和下游池塘里有少量粪污。

针对养猪场内有臭味的问题,要求崇阳县大塘垅种养专业合作社在猪舍内安装除臭设施,粪污外运综合利用时,采用密闭罐车进行运输,同时规范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针对养猪场厂区未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的问题,要求崇阳县大塘垅种养专业合作社立即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


崇阳县政府


9

通山县

通山县洪港镇滨河小区居民反映滨河小区邮政银行旁道路商业行为噪声扰民,卫生环境差。


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情况属实,洪港镇滨河小区门口菜市场有梅光良、华先荣共2家售鱼商贩,其中华先荣售鱼商贩使用的增氧噪声较大,早上进出菜市场的货车,也产生了一定的噪声。同时售鱼摊位地面上存在散落的鱼鳞片,有一定的鱼腥味,临近的下水道进水口有少量鱼鳞片。

针对反映的问题:一是向菜市场内所有商贩下发了书面通知,责令规范经营行为,并督促华先荣售鱼商贩将大功率增氧机换为小功率增氧机。二是要求所有货车只能在早上7时以后进出菜市场,减少噪声扰民。三是加强菜市场日常监管,严禁商贩用小喇叭、音响等设施设备进行商业宣传,进一步减少商业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通山县政府


10

通山县

通山县洪港镇三贤村三组居民反映通山竹木制品厂粉尘污染。


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情况属实,通山昌旺环保炭厂粉尘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主要存在以下5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室外场地未硬化。二是未配置洒水设施,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时会产生扬尘。三是原竹切割工序未建设粉尘收集处理设施,切割过程产生的竹粉无组织排放。四是机制炭生产使用的原料(竹粉)露天堆放,未采取覆盖等防治措施减少粉尘污染。五是生产车间四周密闭不严,产生的粉尘、竹粉无组织排放。


针对上述核查情况,一是已责令企业进行整改,目前该炭厂已委托第三方环保公司制订整改方案,成立了企业环保问题整改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了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二是按整改方案要求配置了1台洒水车,加大对场地的洒水降尘频次,三是将切割工序和露天堆放的竹粉转移至棚内。四是通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厂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粉尘污染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通山县政府


11

通山县

通山县大路乡与南林桥镇之间的广信采石场,夜间生产时粉尘较大,运输车辆在行驶途中有石子洒落现象,造成出行困难。


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情况属实,广信采石场运输汽车在场地行驶当中,卷起大量粉尘,生产区粉尘污染较大,导致整体降尘效果不佳。同时,122日晚筛分工序布袋除尘器堵塞,未起到收尘作用。运输车辆在道路上行驶速度过快,在公路转弯处行驶重心转移,造成石子洒落。且有部分车辆运输过程中覆盖不严,导致沿途部分路段有抛洒遗漏现象

针对反映的问题:一是立即停产整治,对发生故障的布袋除尘器进行了维修,加装了喷淋装置。二是制定了污染防治设施巡检制度,对除尘器和喷淋装置加强日常巡查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三是加强环境管理,安排专班人员开展24小时巡查监督,加大厂区清扫和洒水降尘频次,保持地面湿润,减少运输车辆扬尘污染。

通山县政府


12

通山县

通山县洪港镇滨河小区居民反映滨河小区邮政银行旁道路商业行为噪声扰民,卫生环境差。


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情况属实,洪港镇滨河小区门口菜市场有梅光良、华先荣共2家售鱼商贩,其中华先荣售鱼商贩使用的增氧噪声较大,早上进出菜市场的货车,也产生了一定的噪声。同时售鱼摊位地面上存在散落的鱼鳞片,有一定的鱼腥味,临近的下水道进水口有少量鱼鳞片。

针对反映的问题:一是向菜市场内所有商贩下发了书面通知,责令规范经营行为,并督促华先荣售鱼商贩将大功率增氧机换为小功率增氧机。二是要求所有货车只能在早上7时以后进出菜市场,减少噪声扰民。三是加强菜市场日常监管,严禁商贩用小喇叭、音响等设施设备进行商业宣传,进一步减少商业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通山县政府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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