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名医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专题报道 >> 其他专题 >> 放心消费在咸宁 >> 正文

咸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起“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倡议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0-06-01 15:06

咸宁网讯 通讯员 周毅宏:6月1日,咸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全市线下实体店经营者发起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倡议。

倡议的内容如下:

为助力咸宁市企业复工复产提振消费信心共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咸宁”活动,传递温暖消费力量,提高居民消费体验,提升企业品牌效应,增强居民消费信心,更好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咸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定于6至7月,在咸宁市范围内引导咸宁市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并向咸宁线下实体店经营者发起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倡议。倡议咸宁线下实体店经营者承诺:消费者在实体店购货之日起7日内,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包装及合格证完好无损),无理由都可以凭购货凭证到实体店办理退货。

各实体店可根据自身实际条件及经营商品属性,确定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时长(不低于七天);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无理由退货”标识和及细则说明。

希望咸宁市线下实体店经营者践行优质服务、公开承诺和诚信经营,真正把温暖、安全、便利、实惠带给消费者,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凝聚你我力量 让消费更温暖”推动咸宁市市场主体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售后服务的整体提升,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


编辑:金娓

上一篇: 大型商超共同承诺: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
下一篇: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携手筑建“中国·咸宁食品安全科技展览馆”

相关新闻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