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你知道这是什么节日吗?
没错!
它就是
消费者权益日!
Q1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
每年的3月15日都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的。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2021年是第39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Q2
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
打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
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主权;
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
Q3
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
Q4
一是依法履职,筑牢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基础。
二是找准痛点,满足消费升级安全新需求。
三是打通堵点,畅通消费助力经济循环。
Q5
一是凝聚社会力量,推进协同共治,筑牢消费安全社会基础。
二是加强理论研究,推动制度完善,筑牢消费安全法治基础。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提升维权效能,筑牢消费安全救济基础。
四是强化消费教育,加强消费引导,筑牢消费安全市场基础。
Q6
创建消费安全放心主要内容包括:消费场地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不含安全隐患,从事特殊行业的单位及从业人员,具备法定资质和从业资格;2年内无安全、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事故;人体健康、生命安全保障制度切实可行;安保措施具体到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科学得当。
创建消费质量放心主要内容包括: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和管理规范;商品的进货查验、下架退市、销毁等质量管理制度健全、有效;瑕疵、缺陷、不合格商品处置和“三包”等制度、规定落实到位;商品质量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时有效;当年无属于企业自身责任而引发的质量投诉和有关部门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
创建消费价格放心主要内容包括:确保消费者价格权利的实现,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以及价格干预措施、价格紧急措施等法定价格措施;按公平、合法和诚信原则制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落实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倡导明码实价;近2年无操纵价格、价格垄断、价格欺诈、变相提压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创建消费服务放心主要内容包括:提供的服务内容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有比较系统、完善和适合本单位特点的服务管理制度;及时履行商品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无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创建消费维权放心主要内容包括:自觉履行消费纠纷和解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规范的消费纠纷和解工作制度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应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当年消费投诉和解率不低于85%,有投诉处理记录。
Q7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Q8
如果商家在销售商品时有欺诈行为承担什么责任?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