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6日,湖北特检院咸宁分院综合办舒圣徒请假前往咸宁市市民之家公安窗口办理身份证到期换证业务,在自助照相机进行人像采集时,捡到一条金项链,立即向最近的永安派出所窗口报告并上交,经过咸宁市公安局民警多方查找,失主认领回金项链,并对舒圣徒拾金不昧表示感激。
咸宁市公安局对舒圣徒同志捡到金项链后及时联系派出所窗口寻找失主,展现的高尚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给予了肯定与赞扬,近日,特发表扬信以示表彰。
咸宁分院领导得知此事后,对舒圣徒同志拾金不昧的行为给予了肯定与赞扬,此次拾金不昧行为是舒圣徒同志个人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的具体体现,也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身体力行,更是分院职工优良工作作风的生动写照。
编辑:金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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