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普法内容

“4.23”世界读书日、“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民法典”宣传周、“12.4”国家宪法周;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法律法规。

行动计划

一、开展法治活动。开展组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3”世界读书日、“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文化遗产日”、“6.26”国际禁毒日、5月民法典宣传月、反有组织犯罪法、“12.4”国家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组织参加《2023年“法治热线-部门说法”》活动,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进扶贫村、社区活动。

二、培育法治观。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举办市文旅系统“法律进机关”法治讲座培训班,全市文旅市场执法人员培训和经营业主安全生产等培训班、全市导游培训班,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安排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参加“学习强国”平台、湖北省干部在线网站及全省无纸化法律知识学习、考试。

三、落实二十大相关要求。科学把我新时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学习二十大会议精神,按照国家、省、市法治建设的精神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指导局系统各单位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