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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咸宁市委

普法内容

《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行动计划

1.开展普法专题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普法内容不少于2次(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组织开展青年宣讲团、红领巾巡讲团(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3.机关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及考试参与率、合格率达到100%(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4.持续做好12355热线平台工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5.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公安局、检察院等单位进校园,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普法宣传活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6.在寒暑假开展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7.充分利用团属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8.按要求完成国家安全宣传工作要求(完成时限:2023年4月)

9.按要求完成《民法典》宣传月各项工作要求(完成时限: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