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理论中心组学法不少于2次(2023年上、下半年各至少1次);
2.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在线学习并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确保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2023年8月-12月);
3.组织开展全市机构编制业务工作培训(2023年7-12月);
4.充分利用机构编制门户网站,广泛宣传机构编制工作的法规条例和各项制度(常年实时更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