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普法工作计划。
2.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统战各领域主题教育的核心内容,作为市县两级社会主义学院(行政学校)的重要教学内容,面向全市党外代表人士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学习培训。 3.常态化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运用云短信、专题报告、联谊活动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解读《条例》,推进《条例》入脑入心。
4.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纳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内容,纳入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开展1次以上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法治专题学习。
5.持续深入开展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培训。 6.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开展线上学法用法,参加全省统一考试。
7.参加“法治热线——部门说法”活动。
8.开展“4.15”总体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月等法治主题宣传活动。
9. 指导推动各地各相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社区、园区、景区“三区建设”,推动形成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 10.依托各领域统战阵地积极打造法治文化示范点,指导宗教界持续开展“学五史”“讲三爱”“崇简戒奢”等主题教育活动,以及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宗教活动场所示范点等创建活动。组织1次宗教政策法规培训。指导各县(市、区)举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讲。 11.加强对台和侨务政策宣传,发放《咸宁市涉侨法律政策指南》,依法维护台胞侨胞的权益。 12.发挥统战优势,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税法服务进百企等便民服务活动,组织统战成员深入到社区、驻点乡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13.举办市直统战系统党内规范性文件相关工作培训,学习掌握规范性文件制定报备的新规定、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