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继续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网络旁听庭审活动,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2.举办专题法律讲座,至少举办二期统计法治培训班;
3.开展线上普法宣传,积极运用“咸宁调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
4.在主流报社发表队主要领导法治署名文章;
5.做好“9.20”“12.4”“12.8”等重要时间节点法治宣传;
6.全覆盖向调查对象发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和《致调查户的一封信》;
7.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
8.全面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