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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行动计划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年),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年不少于2次)。

2.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决战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及宣传普及国家安全、反恐、消防、保密、宗教、质量、电信网络诈骗、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全年)

3.组织领导班子开展专题法律学习(全年不少于4次),组织职工定期开展针对性的法律知识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宣传宪法规定的重大制度、事项,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全年)

4.做好基础性宣传工作。认真落实市普法工作办公室的各项普法宣传活动,及时总结经验,畅通信息渠道,将普法宣传活动的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市普法办。(全年)

5.通过电视台及网站等媒体资源及时宣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动态及普法工作。向市民公布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及时解决市场交易主体热点难点问题,为法治咸宁建设工作的开展起到推动作用。(全年)

6.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四月)

7.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五月)

8.组织开展好各类交易主体培训工作,督促各类交易主体依法开展交易活动。(七月)

9.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四月)

10.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和领导干部任前或新任宪法知识考试制度。组织开展2023 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每年利用 “12.4法制宣传日”等法律宣传日开展法律宣传咨询主题活动,设置宣传台,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材料,向市民宣传招投标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现场解答广大群众的疑难问题。(11月至12月)                                                                                                          11.加强法律顾问参与单位重大决策事项。(全年)

12.组织好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及2023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年终)